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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梧州市龙圩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招聘3人公告(第二次)

更新: 2019-07-23浏览:497次

本文简介: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梧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梧州市龙圩区决定通过直接考核形式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

  原标题: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第二次直接考核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梧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梧州市龙圩区决定通过直接考核形式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第二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共3人,具体招聘的单位详见《梧州市龙圩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名。

  (二)招聘名额。

  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第二次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指标共计3个。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由县级公立医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四)招聘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龙圩区卫健局、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梧办发)〔2017〕44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招聘主要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本次招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7月1日- 2019年7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休息日不接受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报名,并填写《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第二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报名地点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3号楼501室),电话:0774-2722285。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要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5.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应聘。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及材料不全的,负责组织考核的部门有权取消应聘者的考核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核人选确定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按招聘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报名人数高于招聘人数的,按以下条件进行遴选:

  职称最高者优先;如职称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毕业后取得职称时间前者;如学历、职称及毕业后取得职称时间年限均相同者;取获得荣誉最高者。

  (四)考核、体检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要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考核人选确定程序进行递补。

  2.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考生的体检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核人选确定程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2.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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