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梧州市龙圩区决定通过直接面试形式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共4人,具体招聘的单位详见《梧州市龙圩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名。
(二)招聘名额。
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指标共计4个。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四)招聘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龙圩区卫计局、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招聘主要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并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3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并填写《梧州市龙圩区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报名地点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3号楼501室),电话:0774-2722285。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要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5.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应聘。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及材料不全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应聘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梧州市龙圩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如资格审查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四)考核、体检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