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平面设计;办公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