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维护(涉及资质证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售电业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力设备技术、电力信息系统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电力工程(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通讯设备(除国家专控产品)、仪器仪表、电教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线电缆的销售、安装及维护(涉及行政许可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