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开发;电子出版物零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安防技术咨询;电脑平面设计;工艺品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组织;计算机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综合布线(凭资质证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批发兼零售: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珠宝首饰、服装鞋帽、床上用品、厨具、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