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业、娱乐业的投资;游乐园服务、电子游艺厅娱乐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餐饮经营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摄影服务;教育信息咨询;音像制品及出版物的销售(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卡通产品及衍生产品的设计、制作;图文设计;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儿童用品、儿童玩具、母婴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的销售与批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商业管理策划;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游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游乐设备租赁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