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礼仪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