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于一九九七年初组建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十八年风雨一路高歌,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历经十八年奋斗,已成长为广西著名律师事务所,连续荣获“柳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是柳州律师事务所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是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是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是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的会员单位。
一、具有高素质的专业团队。
本所现有专职律师四十名(其中:总所二十七名,分所十三名),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有九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其他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广西大学等院校,所有律师均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了高素质的专业团队,使得本所具有承办多种类型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二、具有雄厚的执业物质保障。
本所在柳州市河东新区的华信国际和南宁市五象广场旁的文德大厦拥有一千三百多平方米自有产权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执业律师手提电脑和小轿车拥有率达到95%以上,固定资产总值逾1500万元,并为本所全体执业律师投保执业责任保险,形成了雄厚的执业物质保障,使得本所能够独立承担对客户的执业责任。
三、具有强大的专业后援支持。
本所是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柳州联络站,与中国政法大学和地处全国各地的校友会,与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专家和就职于全国各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校友一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还与金融、医学、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学者、专家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使得本所在疑难法律事务的处理上具备强大的专业后援支持。
四、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
本所长期(或曾)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规模较大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柳州银行、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特种汽车厂、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商贸控股有限公司、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地方税务局、柳州市广播电视中心等,稳定的客户群体使得本所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本所律师在处理各种复杂类型的法律事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五、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本所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众志成城,服务社会,维护法律,追求公正”的办所宗旨,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采取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回报社会,2004年获得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广西希望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奖,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六、获得了行业的高度认可。
本所自成立迄今,全体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一例被当事人投诉的情况,实现了“零投诉”。从1999年起至今每年均被司法行政系统评为柳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并连续被评为“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被评为“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
七、具有专业谨慎的研讨机制。
本所已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业务规范管理制度,设立有专家顾问委员会,所聘请的成员均是具有高度法律水平和司法实践经验的退休、在职的专业人员,并建立了与各级司法机关就法律专业问题的定期研讨机制,使得本所在解决和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上,能够以谨慎的原则,高度专业的水准,全力维护客户的权益。
八、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非诉业务服务经验。
本所在长期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总结了一套以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为核心工作内容的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还为此制订了《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执业规范》,按照统一的标准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非诉法律业务领域,本所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2013年10月-2014年6月,本所为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成功挂牌提供了长达8个多月的法律专项服务,这使得本所成为柳州市律师事务所中服务“新三板”企业成功挂牌的首家律师事务所,具备了为企业上市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工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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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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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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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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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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