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不得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珠宝、医疗器械(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的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及相关润滑油产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打火机补充剂及配件、花卉、玩具、宠物用品、园艺及烧烤用品等的零售、批发(包括代销、寄售、仓储式会员制销售),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以上经营行为限分支机构开展);在中国境内组织部分自营产品的加工以及农副产品的收购等业务;组织国内商品出口;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和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商店内经营配套服务,包括宴会食品配送、食品店内加工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包括室内外儿童乐园等)、健身中心、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及其他居民服务、验配眼镜以及商品售后维修服务;在商店内组织自营商品的展销、仓储业务并提供促销、展销、展览、商品示范及表演场地;出租部分商场设施和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给国内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信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