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范围、名额、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积极报名。
(二)招聘名额。
2019年我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共计4个,全部安排在乡镇卫生院。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由我县卫生健康局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并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三、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待遇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2019年按8万元/人.年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各设岗单位要依法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乡镇卫生院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职业发展。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到河池人才网(网址://hc.gxrc.com/),下载《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的电子版于2019年6月 日前,报送到罗城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邮箱。
(二)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县卫生健康局通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考核方法。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审定的名单确定面试、考核时间并组织面试、考核考察。
(四)体检、公示。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信执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联系人:莫*军 林*丽
咨询电话:0778—8213212
电子邮箱:lcxwsjr@126.com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