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商研所”)、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12312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是隶属自治区商务厅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区商业经济研究相关工作。办公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10号。
(二)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是隶属自治区商务厅的财政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12345商务举报投诉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办公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10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商研所3名、12312中心1名,具体岗位详见《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4年8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则为1988年8月2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2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sw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公告、公布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swt.gxzf.gov.cn)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sw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至9月5日24:00。9月5日24: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以邮箱收到信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wtrsc@163.com)。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5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上传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上传报名表、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5.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形式
1.岗位1、岗位2(商研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12级岗位),直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
2.岗位3(商研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13级岗位)、岗位4(12312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13级岗位),笔试+面试,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由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发布笔试公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不再个别通知。
2.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9日18:00前到自治区商务厅办公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3.笔试
考试由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的职位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核,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笔试公告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5天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上公布。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加试笔试的直接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确定办法与笔试岗位相同。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经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面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发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打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成绩公布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上公布成绩。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本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广西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商务厅机关纪委:0771-2211716;自治区商务厅人事处:0771-2211695。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0771-2211685、221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