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地处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勤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职司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3.岗位条件: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有B1驾驶证,男性、退役军人优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B1驾驶证、退伍证(如有)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gxhbxj@126.com,主题为“姓名”。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并组织进行面试、实操,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100分制。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实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驾驶及车辆维修保养基本技能,100分制。
四、确定拟聘人员
(一)初步选定拟聘人员候选人。实操结束后,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实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核。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形式进行。
(三)健康体检。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专人组织拟聘人员到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指定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果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确定拟聘人员。经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总成绩、考察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面试、实操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广西环保宣教中心纪律监督小组 0771-5844612
(三)招聘联系人及方式 孙老师,0771-587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