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审计、会计、计算机、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一)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审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至防城港市港口区审计局邮箱fc_gksj@sjt.gxzf.gov.cn;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770-2861133。
3.报名材料:我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审核)。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面试当天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原件审核)。
(二)面试
我局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政治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征信等情况,需应聘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为1个月。
2.聘用人员需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执行防城港市港口区审计局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其他内控制度,同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港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待遇预算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审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