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待遇
- 作者: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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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教育国家越来越重视教育事业,因为教育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基石,搞好教育才能培养出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人才,才能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社会上也有很多学校和培训机构正在成立,需要的老师当然也是越来越多的,不够老师这个职业的竞争力也很大的,因为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所以对老师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大家要不断努力才能有收获。有朋友问广西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广西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特岗教师待遇
近年来,乡村教师队伍弱化问题凸显,不少中小学校教师紧缺、结构老化。由于待遇偏低、成长渠道不畅,乡村学校对青年教师吸引力不足,优秀教师招不来。
如何让乡村教师安居乐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适当降低乡村教师在乡或在县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危旧住房改造申请门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集资建房等多种形式,建设中小学教师安居房。
另外,加大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中央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补助力度,鼓励各地利用学校自有土地、闲置用地在校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或利用闲置的办公、教育用房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乡镇可通过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或长期租赁的形式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力争到2020年,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和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基本满足全区乡镇中小学教师住房需求。
三、广西薪资待遇
本次调整在原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30元,小时最低工资相应增加。各类地区标准为:第一类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标准是1810元/月、17.5元/小时;第二类地区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标准是1580元/月、15.3元/小时;第三类为各县、县级市、自治县,标准是1430元/月、14元/小时。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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