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辅导;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茶具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