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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职场问答

  •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坐标荔浦

    18*******32
    2020-09-01
    3个回答
    207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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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已有 3人回答

  • 13*******28 2020-09-01
    管理层的工作性质与普通员工的不同

    普通的工作是操作性质的工作,有规范,有流程,按步骤进行工作,其中每一步都有前期条件和后续结果,操作性工作本身就有明确的要求和目标,并且已经预计了成果

    例如,一名工人的生产,他应该怎么做,有多少环节,每步从一个什么程度的加工完成后变成进一个程度的半成品,这些都是事先告诉他并要求他做的,他做了一天会出多少个什么程度的半成品,是已经预计好的(不预计的话他只做了一个你怎么发工资?)

    这种操作性质的工作,是可以具体定义(标准)和准确计量(数量)的,而这正是确认价值的条件。

    管理性质的工作恰好相反,他没有明确的规范,没有固定的流程,更谈不上步骤,他的工作没有所谓条件和具体成果(管理好还是不好是没有具体标准的),所以管理工作没有确切的要求和目标(销售额多少是业务指标,不是管理目标)

    对管理工作,这种不能准确定义的事物,也就没有了衡量的标准,所以这一工作产生的价值,是不能够用数据确认的。

    加班费的计发,是按标准计算,对不能计量的工作,不能计算,计加班费是不合理的。
    而对未确认的价值去计报酬,也违反财务上的配比原则,是违法的。
  • 13*******94 2020-09-01
    首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劳动者,应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中的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对于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报劳动部门审批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违法的。如果你的职位没有经劳动部门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话,你应该按照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工资。如果你的职位确实经过劳动部门审批的话,那通常情况下加班是没有加班费了。
  • 19*******80 2020-09-01
    关于加班费用的问题,企业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相关工资报酬。如果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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