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于1992年经桂林市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金10亿元,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负责市重点项目筹融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以及老城区路内停车管理工作,公司现有子公司及授权经营管理公司共9家。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表现不好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1:《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研究聘用、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 5月11日-2020年5月30日。
2.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凡有意应聘者,由本人如实填写《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文件以“1:应聘岗位+姓名.doc”格式命名;应聘者还必须同时提供个人身份、学历、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文件打包后以“2: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2个文件用同一份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电子信箱:399598749@qq.com,注明为“桂经投+姓名+应聘岗位”。参加考试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核对。联系人:小梁,联系电话:0773-288068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经资格审查发现后,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面试由公司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研究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综合表现择优聘用。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聘用人选,在桂林市经济建设总公司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员工管理和待遇
(一)招聘人员入职时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体检表、银行征信报告证明。
(二)公司先与聘用人选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具体薪酬参照现职人员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