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柳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招聘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名额共42名(详见招聘岗位表)。
1.公开招聘岗位:9个单位21个岗位26人。
2.免笔试招聘岗位:9个单位14个岗位16人。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1975年5月12日至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3.报考免笔试岗位考生必须获得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或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0年未毕业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要求
1.报考医师岗位,符合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规定的以下学历、专业的人员:
(1)高职(专科)学历:①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②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毕业生;③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毕业生。
(2)中职(中专)学历:①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②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③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除农村医学专业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成人教育学历:毕业证为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的,其全日制学历符合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规定的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的应聘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通过公开招聘(含免笔试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我县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面试招聘。
(二)免笔试招聘。
五、报名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2020年5月12日-5月26日,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手写签名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sjwsjrsg@163.com。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 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三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三江县古宜镇悦江路29号),电话:0772-8614563。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持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方式见附件5)、职称证(或职称考试通过分数条和分数合格线划定文件等)、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原件及复印件后退回原件、在聘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
4.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从高风险区(或近期有黑龙江省、吉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旅游史或居住史的人员)来参加考试或面试的考生需提前到指定隔离点隔离14天,从中风险地区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方可参加考试(或面试)。
六、招聘程序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和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笔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类别分为医疗卫生类(含医学综合类、护理类)。
2.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日期:2020年6月6日(星期六)。
4.笔试安排:上午9:00—11:30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当天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三江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告栏,查询电话:0772-8614563。
(二)面试。
1.笔试岗位面试
笔试岗位面试入围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零分或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柳州市人才网站和三江县卫健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直接面试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的组织
(1)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面试人员应及时关注柳聘人才网(//wozescw.com/)、三江县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和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区域内发布的面试公告。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报考人员宣布,并将面试成绩公布在三江县卫健局公告栏。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组织面试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7.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人员由相关单位领导以及三江县医疗卫生专家组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为7人,在面试当天从面试考官成员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柳州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我县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和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人才网(//www.lzrc.com.cn/)、三江县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和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区域内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江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解释。
(三)报考咨询电话:(0772)8614563(县卫健局)
(0772)8612039(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72)8612156(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