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16人,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三)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四)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六)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7日。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2020年辅导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
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将以上应聘材料与《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无需转成pdf格式)以及个人详细简历(简历须提供近期全身照片1张)等压缩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压缩包控制在10M以内。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和面试时再核验原件。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我校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时方可开考,其中gkzp01-02岗位或gkzp03-04岗位中的某一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在两个岗位间相互调整岗位招聘指标;gkzp06、gkzp07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根据资格审核情况调整该岗位招聘指标至gkzp01-05岗位,调整后若达到开考比例,则予以开考。
(三)考试与考核
gkzp01-05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环节,gkzp06-07岗位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和考核环节。考试、考核时间视疫情情况,在我校校园网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考试方式。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1.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考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该岗位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思想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测试等。
3. 考核
gkzp01-05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3:7比例进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考核对象。gkzp06-07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考核对象。依据优先条件,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列入试岗考核对象。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考核。
考核通过心理测试及岗位适配度测试、面谈考察、试岗考核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通知拟聘人员到我校医院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及未到岗的人员,或因为工作原因增加岗位,可从拟考核对象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其他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设置监督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并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0076,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