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1.岗位:办公室文秘或书记员1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
2.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 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条件优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法
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2)报名方法:将所需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zjcyzp@163.com
(3)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173号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0772-2633161
(4)报名所需材料:
1.《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3.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4.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原件;
(3)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应聘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3、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针对岗位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
根据面试结果,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5、体检
政审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需为三甲医院及以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6、录用
确定人选后,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
6、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城中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有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工资:2400-2700元/月。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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