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部分岗位按照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开考比例,且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214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地点
防城港市第四中学
四、面试方式和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合格成绩的40%加面试合格成绩的60%(两者分值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取到小数点后2位)计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面试程序
1.所有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2019年8月17日下午3:00到防城港市第四中学实验楼三楼会议室签到,参加面试培训,签订《面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领试讲试题,按考生面试须知做好准备。面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试讲试题,不得代领。下午4:30前未按时到达领取试讲试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所有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须在2019年8月18日上午8:00—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签到候考。8:30后参加试讲抽签,按抽签确定的试讲序号参加试讲。凡未在8:30前进入候考室的迟到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按抽签的先后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考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试讲。
4.试讲结束后,考生退场,由流动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5.记分员统计考生成绩后,引导员将本考场考生引领回考场,考场主考官宣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由引导员引导返回休息室领取原存放在候考室物品放置处的考生用品。领完后,有序离开。
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试讲成绩并列时,经复核成绩,依次对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是否都相同。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被确定为加试的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加试候考室等待加试(答辩)。加试(答辩)的程序与试讲程序相同,加试(答辩)时间5分钟(2分钟审题,3分钟答题)。
六、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对违反规定严重影响面试工作的考生,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处理,若有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8:30进入候考室,8:30封场广播响后关闭候考室前后门,不允许考生进入候考室,凡未在8:30前进入候考室的迟到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5.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6.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允许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有事请举手向工作人员示意。考生因上厕所需离开侯考室的,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且由有关人员陪同及监督。
7.考生面试一律用普通话试讲(英语岗位考生除外)。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按面试抽签顺序号报“我是XXX号考生”。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在试讲教案上)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按有关规定扣分。
8.试讲内容为现行相应学科教材,试讲只提供基本教具,参加试讲的考生可以自行准备简易教具,不得使用课件。试讲时间为20分钟,在试讲时考生将自行准备的教具和书面教案交由引导员统一带入考场。
9.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10.考生在进行面试时,对主考官提问中的词语听不清楚的,可请求主考官复述一遍,但不得反问主考官。
11.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场时不得将试讲教案带出考场。参加试讲的考生自行准备的教具由引导员统一带出考场。
12.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由流动工作人员带离到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在等候公布成绩期间要服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
13.面试工作封闭式进行。
14.面试不收取考试费,面试中餐统一安排。
15.考生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联系电话:0770-28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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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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