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两者分值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取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现确定22人为考核对象(考核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要求
考核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组。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向考核组提供下列信息或材料:
1.工作单位、档案托管机构等单位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2.个人总结(含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表现;学习、实习实践、工作经历;兴趣特长、奖惩等情况)。
3.由所在单位或村委、社区出具的被考核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情况等表现鉴定。
4.由所在乡镇(街道办)出具的被考核人综治证明。
5.已婚考生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6.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必须为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和费用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体检须知
1.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一张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并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先领取体检表填写再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同自愿放弃体检。
2.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穿着尽量方便、简单,做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不熬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体检当天采血完成后方可进食(考生自备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透视:胸透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当日签到验证时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
(5)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公告发布2天内向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单位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考生产后30天内需报告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并于5个月内提出体检申请,逾期不提出体检申请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勿做X光检查,在体检前不主动向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告知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3.考生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考生进行体检时,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其他事项
考核、体检工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在接到考核、体检通知后的2日内向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按从报考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8月12日前完成。
联系电话:0770-28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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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