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书记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为: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要求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4、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且附寸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
(4)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注: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青秀区法院政治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为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包含在首次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如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按照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绩效工资占30%。
(二)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四)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