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诚聘通讯员一名,专门从事检察宣传报道的编写工作,男女不限。
一、 公开招聘的条件:
1、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检察宣传报道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各种公文写作,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化应用程序。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从业待遇及期限: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薪1200元,单位帮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合同每年一签,期满可续签。
二、应聘时间和要求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1年5月25日-5月31日(在工作日上午8:30-12时、下午3:30-17:30时为报名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简历和在媒体发表过的新闻稿件等材料到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科报名。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主要是有关检察新闻的写作(用电脑操作)、汉字速录。经笔试后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后择优聘用。
三、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科,联系电话:2586016 联系人:陈昌军